遭人网上污蔑破坏同事婚姻关系怎么办?检察机关帮助被害人与发帖人达成和解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如何运用法治方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在做客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件。
据介绍,2021年3月5日,赵某发现有人在本地某论坛发帖污蔑其破坏同事的婚姻关系,帖子中不仅有其具体姓名、工作单位,甚至还配有其肖像图片。帖子发出后,被置于网站热门位置,浏览量超过2万次,给赵某及其工作单位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做客访谈。图据最高检官网赵某当天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以该案虽涉嫌诽谤犯罪,但不符合公诉条件,属于自诉案件为由,作出了不立案决定。赵某随后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以该案无明确被告人、不符合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为由不予受理。赵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为切实将首次信访化解在首办环节,压实首办责任,该检察院决定由院领导包案办理。
办案中,通过向赵某及其律师了解情况、走访赵某工作单位和网络平台运营商,检察机关认为该案属于自诉案件范畴,不符合立案监督条件。但仅依法作出不支持立案监督申请的决定,赵某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
对此,经研究,建议赵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网络平台运营商对其侵犯赵某的名誉权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并提供发帖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经过诉讼,确定发帖人为赵某同事的妻子李某。后在检察机关组织下,赵某与李某达成和解,赵某接受了李某的诚恳道歉,表示不再追究李某刑事责任,同时撤回立案监督申请。
那艳芳表示,该案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信访案件的典型案例。案涉网络诽谤行为给被害人的身心、生活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但因网络空间的虚拟性、隐秘性,且该案系自诉案件,导致被害人维权难。检察机关办案时,并未就案办案,而是对个案进行具体分析研判,同时发挥院领导包案优势,找到破解问题、化解矛盾的办法,通过建议提起民事诉讼、组织和解等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真正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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